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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0日,陜西省公布第一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“回頭看”典型案例。記者發現,10個典型案例中有兩個屬于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重復投訴件。截至11月25日,陜西因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重復投訴問題被問責12人,約占目前總問責人數的5.43%。
其中,“寶雞市岐山縣益店鎮關張村六組生活垃圾填埋場距離村子直線約200米,垃圾產生的惡臭氣體擾民”問題在此次“回頭看”期間被群眾投訴多達16次。該件于2016年督察時就轉辦到地方,但地方調查后表示,“2016年7月項目建成,12月開始投運。工程建設前測量防護距離大于500米,垃圾場與居民區距離符合設計規范要求”。
而根據此次公開的調查結果,益店鎮生活垃圾填埋場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國家標準。主要原因是項目建設之初,縣住建局、環保局在項目選址、環評審批環節中把關不嚴,且在2016年信訪問題辦理過程中,縣住建局對安全防護距離測量方式方法簡單,日常監管不到位,導致對周邊群眾生產生活造成一定影響。
岐山縣委研究決定對9人實施不同程度的問責,其中包括縣住建局原黨委書記、局長,縣城投公司原總經理,縣環保局原黨組書記、局長,縣環保局原副局長等人。也就是說,以上4人如今已發生職位調動,但因2016年對該轉辦問題查處不嚴不實仍被問責。
“這是對信訪問題的‘回頭看’,也是直接對百姓最關心問題的‘回頭看’。對于群眾舉報的環境問題,地方不能認為以前沒解決好的現在已經沒人過問,不嚴不實的做法過去了就不會被問責,生態環保督察是要殺‘回馬槍’的。”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(陜西)成員表示,“督察組就是要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,整改不到位不放過,責任不落實不放過,群眾不滿意不放過。”
據統計,截至11月25日,督察組共向陜西省轉辦1090件,其中重點關注件271件,占比24.86%,與2016年重復投訴82件,占比7.52%。陜西省反饋已辦結726件,正在辦理364件,辦結率66.61%;已辦結中屬實602件,不屬實124件(占比17.08%);責令整改330家單位,立案處罰124家單位,罰款金額1706.5萬元;立案偵查8件,行政拘留0人,刑事拘留6人;約談102人,問責221人。(寧波保潔 www.ilovecrystal.com.cn 收集整理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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